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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協偏幫虐打記者暴行當受譴責

文武 2019年08月16日 20:15

文武:「以市民稱呼施虐的暴徒,這其實正好反映出記協對事件的真實態度和立場,他們並不認為虐打記者的行為存在甚麼問題,只是有市民因未見到現場的採訪者出示記者證的誤會,屬正常結果。記協如此說話,倒不如改名為暴徒協會好了,這樣似乎更符合他們的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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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的暴力衝突不斷,而在前線採訪的記者亦須承擔以往少見的暴力風險,在接連發生的暴力衝突中,而自稱致力維護新聞自由及新聞操守的香港記者協會的表現,卻令人大感失望,不僅未能維護新聞記者的採訪自由,反而有為暴力虐打記者的非法惡行開脫辯解之嫌。記協有明顯的政治立場,並非真正意義的記者工會,這是路人皆知的事實,但現在竟然墮落到連記者被虐打也不能說幾句像樣的公道話,筆者要譴責香港記協的虛假和偽善。

8月13日《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在香港機場採訪時,被示威者暴力虐打的事件令世人震驚。香港記協於8月14日發布一份新聞稿,就事件作出回應,題為「對於近日兩宗內地傳媒記者拍攝示威者時受阻表示遺憾,並譴責暴力對待記者的行為」。新聞稿的內文寫道,「過去一周,前後發生中通社記者被示威者要求刪片及環球時報記者被示威者圍困、搜身及綑綁事件。兩名記者事發時,均沒有配戴記者證。」

就此輕描淡寫的幾句,既沒有對非法暴力惡行作出譴責,亦沒有強調維護新聞採訪自由和權力,更加沒有對受傷害的付國豪及中通社記者表示慰問,反而強調記者在事發時沒有配戴記者證。這還是人話嗎?連譴責暴力,譴責犯罪行為的話也說不出口,記協連最基本的作為人的道德水平也不具備。更加在《環球時報》總編已經第一時間證明付國豪是受報社委派到香港機場採訪的事實之後,仍然糾纏於其沒有出示記者證的細節,這是在轉移視線,為施暴惡徒開脫,與記協應有的基本立場相違背。

更令人氣憤的是,新聞稿在後面寫道:「記協呼籲市民,對於清楚展示其記者證明文件,並忠誠地履行其第四權的新聞工作者,應該予以尊重,不應阻礙其採訪,以免干預新聞自由。」

以市民稱呼施虐的暴徒,這其實正好反映出記協對事件的真實態度和立場,他們並不認為虐打記者的行為存在甚麼問題,只是有市民因未見到現場的採訪者出示記者證的誤會,屬正常結果。記協如此說話,倒不如改名為暴徒協會好了,這樣似乎更符合他們的言行。

新聞稿又稱,為了避免引起誤會,記協亦呼籲內地新聞工作者,在港採訪大型示威活動時,應該清楚展示其記者證件,以方便市民辨認,市民亦可行使其權利決定是否接受有關機構之採訪及拍攝。

這樣的說法更是豈有此理,從未聽過記協向香港和外國記者作出同樣的呼籲,為何要對內地的記者作出這樣的呼籲?這不是雙重標準嗎?兩位內地傳媒機構的記者,都是在採訪公開的大型群眾性活動,並非專訪某位市民,有誰具有權力決定記者的採訪及拍攝權?有誰有權力在現場查驗記者身份?又是否一視同仁地查驗所有在場記者的身份?

如果真的要查記者證的話,反而是由記協發出的所謂記者證要認真查核一下其真實性,記協並不是新聞機構,有何資格發放記者證呢?事實上已有許多人對持有記協記者證的人的言行提出質疑,因為他們雖然有展示記者證,但其所做所為卻並非記者應該做的事,甚至無法將暴徒與他們清晰分辨開來。記協對於這些情形又作何解釋呢?

今天的香港,掛着記者證的並不一定就是真正的記者,尤其是掛着記協發出的記者證的。

原圖:http://img.takungpao.com/2019/0814/2019081404235890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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