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9月宣誓事件,六名已完被DQ,18年3月補選,自決派周庭及獨派劉穎匡被主任取消參選補選資格,該場補選果由區諾軒及笵國威當選。其後,周庭及劉穎匡以選舉主任未有給予解釋機會為由,於2018年5月提選舉呈請,並於今年9月被裁定上訴得席,同時宣判區諾軒及笵國威為「非妥為當選」,即時失去議席。按常理應補選兩議席,而根據法例,補選最遲應在立法會換屆前4個月(即明年5月)舉行。
但下屆立法會將於明年九月舉行,加上選舉委員會剛剛已進行區議會選舉不久,令社會有不少聲音認為不該再勞民傷財舉行補選。在《城市論壇》節目上,陳家佩對勞民傷財一說表示認同,她指出,雖然照常理應舉行補選,但認為現時情況尷尬,她解釋指,就算補選順利舉行,立法會將於7月休會,換而言之,新任議員很有可能只可發揮一個月的職能,然後又要再面臨9月補選。此外,陳家佩亦指出,選管會上月已舉行全港區選,再加上要準備下年9月立法會補選,人力物力是否可行,應要由選管會自行決定。你又會認同陳家佩所說的嗎?
原圖:《城市論壇》片段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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