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拉人,法官放人」這句話說了一年有多了,要求司法改革的聲音越來越高,但你有你說,我有我放,或是輕判,放生黑暴,又或是容許有高危疑犯保釋,就好像莫比烏斯環 一樣,無限循環。令人由開始的憤怒,漸漸開始麻木,只說一聲,又來了。
還記得12偷渡暴徒嗎?他們個個有案在身,有的被控暴動,有的被控無牌管有槍械,有的更干犯「國安法」,但11個人仍被法庭予以保釋,其中7人的保釋申請是由東區法院主任裁判官錢禮批准,惹來外界怒吼。然而,近日,錢禮批准的一個保釋申請,令人不禁哂之,說句「又來了」。
去年七一其中一名闖入立法會的暴徒,名叫范俊文,於6月時已缺席聆訊,被法庭頒令「通緝令」;好了,終於被警察拘捕直押上法庭受審,控方早已指范俊文有潛逃風險,但裁判官錢禮最終仍批現金及人事各一萬元保釋外出。
兩萬元,在今時今日的香港算得了甚麼?更何況,那些勞什子撐暴基金,只要申請,就多數會批出保釋金,要潛逃,簡直是零風險。君不見12瞞徒之一的黃偉然,保釋金高達75萬元(現金60萬,人事擔保合共15萬),但最終棄之不顧,被法庭充公。2萬元換「自由」,你說划算不划算?
你說,這些只是黑暴中的無名小卒,法庭可能一時不覺,但「攬炒派」的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近日被人發現「公務外訪」丹麥,探討有關氣候問題。一個過氣、兼彈丸之地香港立法會議員,且是律師,不是氣候專家,有甚麼能耐談氣候問題?咪玩啦!且昨日有傳媒消息傳出,他的父母妻兒昨晚已乘飛機離港,而他的好黨友林卓廷更發帖話「去留肝膽兩崑崙」,引人遐想,究意他是否想潛逃?
雖然截稿前,許智峯仍口口聲聲說,「會按原定行程做好議員責任完成公務外訪」,究竟許會否周五回港,真的要拭目以待。但深究一下,明明許智峯身負3案共9項控罪,法官仍容許他外訪?據許智峯所指,他在11月26日出庭時,控方已提及其外訪的申請,最終法官指只要他出發前72小時通知法庭及警方即可。(編按:許智峯已於12月3日晚上宣佈流亡。
外界一直要求成立量刑委員會,但似乎保釋委員會也要設立,劃一准許保釋的界線。法官,把好關,不要再讓「瞞徒」出現。
原圖:
http://news.wenweipo.com/2019/05/28/IN190528000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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