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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就不會做犯法的事?

陳祖光 2021年01月20日 23:00

陳祖光:「民主黨九龍城區議員黃國桐等11人,日前涉嫌於12港人案中「協助罪犯」被拘捕。以那12港人的智力、能力與財力,就知到沒有人幇忙協助,根本就不可能這樣大費周章買船逃走,背後一定有人協助幇忙才能辦得到。只是天網恢恢,他們自投羅網,才能揭發背後事實。只想不到黃國桐這個律師在今次事件牽涉其中,當黃國桐獲警方保釋外出時,説了一句相當發人深省的說話,他説:「律師不會做犯法的事」。恰巧在去年年尾,黃馮律師行因嚴重違反《律師帳目規則》,律師會因此介入,該律師樓業務即時結束,害了不少人,事件有待調查,就顯得相映成趣了。但以黃律師幾十年做刑事和事務律師的經驗,又怎會説錯?以語句邏輯來分析,這句「律師不會做犯法的事」,真的有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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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年前讀過一本俄國文學家杜斯妥也夫斯基寫的小說《罪與罰》,自己學力不足,看後對人情世態的判斷都變得糊塗。壞人被殺對社會的好與壞,好人殺壞人的壞與好,令我頓時失去了判斷是非的能力。怪不得法官判案時衹能依據法律條文,否則就變得標準不一。香港的司法機構內有很多法官和裁判官相信就是犯了這個毛病,加入了個人感情,所以誤判了不少案件,要上級法院去「補鑊」,浪費了不少公帑,白花了審訊時間。人情總是複雜,變化霎時。就算最堅守信仰的宗教信徒,又或是飽讀聖賢書的有識之士,聖人至普通百姓,都難免受人情所影響而做錯事,甚至犯法。聖人都會殺人,又何況是平常百姓?可能,如果有的話,就只有神、上帝、天主不會有錯,當然不會犯人間法律,因為神是起然於世,沒有對錯。

民主黨九龍城區議員黃國桐等11人,日前涉嫌於12港人案中「協助罪犯」被拘捕。以那12港人的智力、能力與財力,就知到沒有人幇忙協助,根本就不可能這樣大費周章買船逃走,背後一定有人協助幇忙才能辦得到。只是天網恢恢,他們自投羅網,才能揭發背後事實。只想不到黃國桐這個律師在今次事件牽涉其中,當黃國桐獲警方保釋外出時,説了一句相當發人深省的說話,他説:「律師不會做犯法的事」。恰巧在去年年尾,黃馮律師行因嚴重違反《律師帳目規則》,律師會因此介入,該律師樓業務即時結束,害了不少人,事件有待調查,就顯得相映成趣了。但以黃律師幾十年做刑事和事務律師的經驗,又怎會説錯?以語句邏輯來分析,這句「律師不會做犯法的事」,真的有些問題。

黃律師如果衹是辯稱自己不會做犯法的事,雖然勉強,倒還可以。但説整個律師行業的律師不會做犯法的事,就不一定了。連退休法官都有犯法入獄,又怎會做律師的就不會做犯法的事呢?除非黃律師是比聖人更有道德,比神更超然。細想一點,可能這句説話的真正含意是律師不會「落手落腳」去做犯法的事,而是能以專業法律知識去避開受法律檢控制裁的事。講清楚一點就是律師懂得怎樣以不犯法的手段去處理犯法的事,又怎會被捉到做犯法的事呢。所以黃國桐律師可能是説得對,律師又怎會被人捉到做犯法的事呢!如果假切是真,這個律師今次就太失策了。律師行業的專業能力,就這樣被拖下去,真的令人慨歎!

原圖:https://bit.ly/2LO9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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