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時事

攜彈叉囚一年 文員上訴遭駁回
法官李運騰:傷人意圖是呼之欲出毫無懸念!
判得好

2021年01月21日 22:30

報稱文員的33歲鍾日祺,涉前年831暴亂中於太子地鐵站內,管有彈叉、48粒螺絲帽及鐳射筆等物品,去年8月被裁定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材器具兩罪罪成,判囚1年及罰款5000元,成為「831」事件中首名被定罪被告。

被告不服定罪和判刑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高院上訴庭法官李運騰駁回上訴,指不認為原審裁判官出現錯誤或考慮不周,涉案螺絲帽配合彈叉,以及鐳射筆均可遠距離傷人,而案發時上訴人一身黑衣和背包內的防護性裝備,管有涉案攻擊性武器用作傷人的意圖,是「呼之欲出,毫無懸念可言」。李官亦認同1年量刑屬合理範圍。

犯法就要受到制裁,休想狡辯脫罪,撐法庭公正審理,判得好!

👇 記得Follow 我哋 👇
IG: instagram.com/silentmajority.hk/
FB: fb.com/silentmajorityhk
Weibo: weibo.com/u/6655322587
Youtube : youtube.com/silentmajorityhk

原圖: https://image.stheadline.com/f/1500p0/0x0/100/hd/67d65e9598620509aaf17ee5980a41ff/stheadline/inewsmedia/20201230/_2020123018050841735.jpg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

發表意見

排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