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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香港民主路 一國兩制是起點

胡少偉 2021年02月25日 17:30

胡少偉:「在回歸前的150多年被殖民的歷史中,香港歷任總督都是由英國政府委派的;在中英聯合聲明簽署之前,香港立法局百多年來全體議員均是由港督委任,一點民主都冇!港人真正「當家作主、高度自治」是始於中國共產黨承諾在港實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香港民主路怎樣走下去?首先,特區政府應向下一代說清楚「一國兩制」的提出才是香港民主路的起點!香港各代人没有這個共識,香港民主的發展勢必寸步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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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坊間討論民主的發展,不少評論都稱香港回歸後民主在倒退。作為一個在上世紀八十年代曾参與香港民主發展討論的教育工作者,筆者希望特區政府和書商能在課本中清楚交代香港民主發展的史實。

在香港的歴史中,最早有民選的機構是市政局,其前身其1883年成立的潔淨局,負責清洗街道等衛生工作。據立法局通過《1935年市政局條例》,市政局於1936年選出一個民選議員。戰後香港重光,楊慕琦復任港督,為了鞏固殖民地的統治力量,在就職典禮答應「香港居民自治,設立市政局。」並於1946年8月推出「楊慕琦計劃」,這是是一個民主的政改方案建議。但其繼任人葛量洪稱香港短期不必推行大型政革,使這個促進香港民主發展的計劃胎死腹中。戰後市政局改組,議員人數增至 5 位官方議員及 6 位委任議員,但並無任何民選議員。1952年市政局恢復民選並增為兩個民選議員。市政局於1973年改組成為法定機構,議員人數為24人,其中12人在一個有限度選舉權的制度下以全港為單一個選區投票選出,另外12人為委任議員;當年不再由官員兼任市政局主席,改由議員互選產生。至於香港立法機構的議席,在中英聯合聲明前一直未有民選的参與。

上世紀八十年代初中英談判期間,改革開放總設計師鄧小平提出「一國兩制、港人治港」作為解決香港前途問題的新構想,並於1984年6月22、23日分別會見香港工商界訪京團和香港知名人士時正式提出「港人治港」。港英政府才於當年7月18日發表《代議政制綠皮書》諮詢文件,首次在立法機構引入民選議席。中英雙方就香港問題經歷了22輪談判終達成協議,於同年12月19日簽署的聯合聲明中確認「港人治港」的原則。港英政府在其後的1985年立法局選舉進行了首次間接民選選員,由選舉團和功能組別各選12名非官守議席,然而在當年立法局內有22個由港督委任的非官守議席及11名官守議員,港督、布政司、財政司和律政司均為當然官守議員,時任港督更兼任議員及主席。到了1993年,港英政府才廢除《1843年皇室訓令》第五條由總督擔任立法局主席的安排,是年才由非官守議員以互選方式選出施偉賢爵士為立法局主席。這時中英聯合聲明已簽了9年,離中國恢復行使香港主權也不足4年,更不要說港督任行政局主席至回歸前夕。殖民者大權在握到最後一秒,不知這個史實要到哪天才可印在中國香港特區學生的課本內呢?

國家恢復香港主權後,行政和立法兩個政治選舉的民主發展一直按《基本法》的兩個附件逐步實施。為了推動香港民主的發展,特區政府曾於2004年提出政制改革諮詢;2005年政改法案獲過半數港人的民意支持,亦獲超過半數立法會議員的贊成,但因受到當時號稱民主派議員的反對,該法案因未獲三分之二立法會議員通過而告吹。這令香港民主發展推遲了幾年,2010年香港才通過政制改革法案,促成了2012年兩個選舉民主的進一步發展,使當年立法會選舉議席由60席增加至70席,並引入了不屬於其他功能組別的地方選區選民直選產生5個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議席。2012年的行政長官產生辦法亦將選舉委員會由800人增至1200人;當中選舉委員會第四界別(即政界)新增的100個議席,四分之三分配予民選區議員,以增強民選區議員在選舉委員會的參與。可見香港民主在回歸後是持續發展的。

考查歴史文獻,香港特區政府行政長官可以普選產生不是根據於1984年簽署的中英聯合聲明內,該聲明只寫出行政長官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香港人可普選特首的法理基礎是在獲全國人大會議通過的《基本法》第45條條文之內。故別有用心者說普選特首是由靠英國人爭取的,這明顯是妄顧當年事實的說法。再者,為推動香港政制的發展,使2017年落實一人一票選出行政長官,特區政府於2013年12月4日至2014年5月3日就2017年行政長官和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進行公眾諮詢,政改諮詢專責小組當時出席超過300場諮詢會及地區活動,收到超過26萬份書面意見,於2015年4月23日發表《行政長官普選辦法公眾諮詢報告及方案》。可惜的是,激進泛民一心籌劃「佔中」以核爆香港經濟心臟地帶去脅迫中央和特區政府。在香港政府還未就政改作正式諮詢的2013年10月已提出一個不乎合《基本法》條文的公民提名方法,並以此捆綁溫和泛民,使溫和泛民不能再與中央和特區政府溝通,從而拉倒了2017年普選特首。當時的行政長官普選辦法方案儘量擴大參與空間,建議提名程序將分兩階段進行;在委員推薦階段採納較低的「入閘」門檻,提委會委員至少投票支持兩名參選人。若這法案在2015年立法會會期內獲三分之二立法會議員支持的話,全港五百萬選民早已可於2017年以一人一票選出行政長官。奈何所謂民主派並不珍惜2007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為香港民主發展訂下的時間表和路線圖,斷了2017年普選特首之路,並以此折騰香港社會安定之局。

在回歸前的150多年被殖民的歷史中,香港歷任總督都是由英國政府委派的;在中英聯合聲明簽署之前,香港立法局百多年來全體議員均是由港督委任,一點民主都冇!港人真正「當家作主、高度自治」是始於中國共產黨承諾在港實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香港民主路怎樣走下去?首先,特區政府應向下一代說清楚「一國兩制」的提出才是香港民主路的起點!香港各代人没有這個共識,香港民主的發展勢必寸步難行。

原圖:https://bit.ly/2NUacga、https://bit.ly/3utN9cX、https://bit.ly/3dHGz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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