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騷亂聚旺角 身懷雷射筆
19歲男生判入更生中心

2021年05月12日 15:00

前年9月24日,旺角太子一帶聚眾,警方清場並拘捕多人。當中4名被告男學生蔡詠豪(20歲)、製片人廖穗敏(30歲)、14 歲女童及工程師霍德龍(31歲)早前已提訊,當中廖穗敏因非法集結被判囚3個月;霍德龍則因藏雷射筆判囚5個月。

今日,被告蔡詠豪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處刑期。裁判官陳慧敏表示雖然被告年輕,涉世未深,但仍要為所為負責,加上其認罪及各項報告正面,最終判處蔡詠豪入更生中心,同時指被告要回饋家人。

年輕決不是違法的藉口,法律在前,理應就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青年人又會以此引以為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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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550407/即時-港聞-4人涉旺角非法集結案-19歲男生涉雷射筆照警等改認罪准保釋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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