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時事

【9.21屯門遊行】男學生管武暴動罪成 判囚4年3個月 法官:被告持盾杖戒備隨時作戰,應判處阻嚇性刑罰 大快人心!

2021年05月28日 15:11

前年9月21日網民發起「光復屯門」遊行,其後大批示威者集結屯門一帶堵路、縱火及暴動,一名現年21歲學生李浩銘當場被捕,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暴動罪」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罪成,案件於今日(28日)在西九龍法院判刑。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王詩麗在裁決時指,被告當時身穿全副武裝,一手持盾另一手持杖猶如進入戒備狀態隨時作戰,另外被告站在示威前線,以行山杖敲水馬,又指示身旁的示威者向警方投擲磚頭,反映被告角色積極。及後示威者衝擊警方防線,更多次向警方投擲磚頭及汽油彈,並用水喉噴向警方防線,罔顧法紀。王官形容被告明顯是有備而來,蓄意使用暴力與警方對峙,因此應判處阻嚇性刑罰,終判被告入獄4年3個月。

好,又一暴徒被判囚,簡直大快人心!

原圖:https://image.stheadline.com/f/680p0/0x0/100/st/410c0e44dfe311a91ddb87cdb305d9e2/stheadline/inewsmedia/20210528/_2021052812190154564.jpg

👇 記得Follow 我哋 👇
IG: instagram.com/silentmajority.hk/
FB: fb.com/silentmajorityhk
Weibo: weibo.com/u/6655322587
Youtube : youtube.com/silentmajorityhk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

發表意見

排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