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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講你唔知?】 香港法律源於中國憲法 倘立會議員搞公投 可被視作違法!

2021年07月31日 09:00

以往立法會反對派議員,多次圖以公民投票(公投)作手段脅逼政府,2010年時、陳淑莊、梁家傑、社民連黃毓民、陳偉業以及梁國雄5人曾辭去立法會議員職務,逼令政府進行地方選區補選,並挾以「真普選」的政治訴求參與補選,被黃營視作為「變相公投」,而實際上,國際間的慣例,若某地要實行獨立,多會從公投入手,例如蘇格蘭及加泰羅尼亞。

但香港的情況顯然不同,究竟,在基本法的框架下,倘立法會議員發起公投,會否違反法例?原來,香港的法律地位是從中國憲法而來,若立法會議員發起所謂的公投,可被視為為嘗試非法改變香港的法律地位,換言而之,即屬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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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圖:https://bit.ly/3fctq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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