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國安法案件,唐英傑因於去年7月1日,於灣仔駕駛插有港獨旗號的電單車,撞向三名警員,致三人嚴重受傷,被控一項煽動分裂國家罪及一項恐怖活動罪,今日法庭判刑,唐因兩罪成,共判囚9年。
就此,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向傳媒表示歡迎有關定罪,而對判刑方面,鄧指須再研究判詞,再決定下一步。鄧強調,法庭指出案發時的「光時」口號,可解作將香港從國家分裂出去之意,亦指出被告行為屬煽動分裂國家。鄧認為,一個奉公守法,不想危害國安、不分裂香港的市民,不會說出有關口號。
原圖:https://bit.ly/3ieszJ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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