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華盛頓郵報》於去年曾引述消息人士報道,指Google自《港區國安法》實際後,將以對待中國的方式處理港府的要求,不再「直接回應香港政府索取數據的要求」,指香港政府如有部門需要求Google提供數據,須經美國司法部進行,可能需時數周甚至數月的時間。此外,Google於當時在一份電郵聲明中表示:「一如以往,美國以外的政府部門可通過外交程序要求用於刑事調查的數據。」另外,Google又表示「未曾提供任何數據,以後也不會直接回應類似要求。」
不過,時至今日,早前有網媒報道指,Google於去年7至12月,接到港府43次索取資料要求,當中涉及47個用戶帳號資料,而Google則三度配合,交出資料予港府,當中涉及的資料包括:生命可能受到威脅及人口販賣等。而該網媒又引述Google指,向港府提供的有關資料,之前並無獲得美國司法部同意,故Google被指有讓步之嫌。
不過Google卻堅稱提交數據不涉用戶內容數據,亦與國家安全無關,指由於港府提出的要求,涉及生命安全,故不用經過相關程序,符合公司政策。
究竟Google有無讓步?是否真的不怕《港區國安法》?大家點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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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圖:http://www.xinhuanet.com/mil/2021-07/28/c_12112634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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