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暴期間,不少店舖被破壞,暴徒需要負上刑責!兩名青年涉嫌於2020年8月7日凌晨,潛入將軍澳廣場破壞東海堂大肆破壞,2人早前承認一項刑事損壞罪,今早於區域法院判刑,18歲被告劉展宏判入更生中心;15歲被告由於態度有待改善,故判入勞教中心。
法官李慶年判刑時指,本案情節屬中等至輕微,認為2名被告一時錯判形勢,使用暴力宣洩社會問題,故判處18歲被告進入更生中心;而15歲被告中三輟學,與不良分子來往,參與賭博活動,保釋期間更違反宵禁令,因此判入勞教中心。
兩名被告承認於2020年8月7日,連同其餘4人損壞美心公司的財產,包括收銀機、八達通讀卡器、電子條碼掃瞄器、木門及櫥窗膠櫃。
黃人強行把店舖「劃分陣營」,不僅叫人光顧「黃店」,更煽動手足破壞「藍店」,造成社會撕裂和市民的不安!兩名被告受人影響而破壞店舖,造成公司的財產損失,必須好好反省!
原圖: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847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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