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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棕地真的比填海快和平嗎?

脫苦海 2019年05月21日 21:30

脫苦海:「洪水橋新發展區已研究超過20年,那些位於四個新發展以外的760公頃棕地真的要進行發展的話,隨時隨地所花的成本和時間遠超填海,那民間團體為何又以各種理由反對及阻撓填海呢?相信他們理應向香港市民解釋一下。」

元朗區是全港各區可開發土地面積之冠,並且有洪水橋和元朗南兩個新發展區計劃,而《香港2030+》提出的新界北發展,當中的新田/落馬洲發展樞紐也是在元朗區之內。筆者就以元朗區洪水橋新發展區作為個案分析,探討發展農地和棕地的困難。
 
在香港土地供應爭議當中,不少團體認為發展棕地,有團體計算全港的棕地達 1,192公頃,建議政府積極管理及發展棕地,代替開發綠化地或郊野公園,以至東大嶼填海計劃。所謂棕地,在香港並無嚴格的定義,但在美國,則是指「過去供工商業使用且或許受到低程度污染的用地,經清理後具有重複使用開發可能的土地。」(維基百科)這與香港一般所指有很大分別。環保團體則指棕地是由綠化地帶或農田,經破壞後改變為其他用途,如貨櫃場、回收場等。換句話說這些土地是私人土地,並且現時有業務運作,若政府要收回發展,就涉及收地及安置等程序。
 
由於棕地往往是無序發展,每塊面積細少,土地零碎,要作大規模的發展往往要一段長時間。究竟有多零碎呢?根據土木工程拓展署2017年10月提供立法會的文件,估計新界約有1,300公頃棕地,當中四個新發展區內就就有540公頃。以洪水橋新發展區為例,714公頃的土地中包括190公頃受影響棕地,佔26.6%。當中約90%屬私人土地(包括集權擁有的祖堂地),夾雜於農業活動、村屋、寮屋之間,涉及逾300個經營者和約3,000個工人。政府要預留24公頃土地,將部分受影響的棕地作業重置到多層樓宇及露天用地,另外又要預留37公頃土地作現代物流設施,更要研究另一幅位於元朗工業區附近約3.8公頃的土地作相類用途。
 
 
 
洪水橋內的棕地作業分布零散,而且作業類別和性質多樣化,當中有貨櫃、車輛、機械、建築物料等的露天貯物場,亦有各種較活躍的工業作業(如物流、車輛維修、回收和拆卸、木材切割)。大家可以想一想:要收回棕地除了涉及金錢上的賠償,更要另外找土地安置現時在土地上的作業。洪水橋區內的貨運業已經向政府提出反對,並認為安置在多層大廈不設實際,要求安置在平整的土地上。如果安置在露天用地,實際上能夠得到多少額外的土地?相信連民間團體也解答不了這個問題。
 
到收回了那些棕地,又要面對去除土地污染的問題,根據洪水橋新發展區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共錄得480個潛在污染的場址,有可能發現金屬、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半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石油碳分子範圍及多氯聯苯。部份土壤和/或地下水確認受到污染,就需要根據獲環境保護署批准的整治計劃書進行整治工作,並在整治工作完成後提交整治報告以供環境保護署批核,在整治報告獲得批准前,有關場址不可進行任何發展工程。那就是發展棕地的額外成本以及時間,民間團體有沒有可能不知道?
 
洪水橋新發展區已研究超過20年,那些位於四個新發展以外的760公頃棕地真的要進行發展的話,隨時隨地所花的成本和時間遠超填海,那民間團體為何又以各種理由反對及阻撓填海呢?相信他們理應向香港市民解釋一下。

原圖︰http://static.stheadline.com/stheadline/inewsmedia/20170411/_2017041118003574066.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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