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

博客

唐英傑囚9年警世
《國安法》下無姑息

施梓山 2021年08月02日 23:00

施梓山︰「香港好多人生活在安定的環境太長久,以為和平和幸福是一種必然,但實質上是一種錯誤的想法。沒有國家安全,和平幸福絕非必然!2019年的黑暴動亂,就是一記警世鐘!『分裂國家罪』、『恐怖活動罪』⋯⋯從前對於絕大部分的香港人來說,都是陌生,但唐英傑案審結後,大家對於《國安法》應該更肯定它是切切實實的法律存在。所以,這次首宗《國安法》判決,唐英傑被判入獄9年,而不是9個月或9星期,相信足以讓所有反中亂港分子,都會深刻記得《國安法》不是紙老虎!『9年監禁』是個真實的警惕!」

👇 記得Follow 我哋 👇
IG: instagram.com/silentmajority.hk/
FB: fb.com/silentmajorityhk
Weibo: weibo.com/u/6655322587
Youtube : youtube.com/silentmajorityhk

24歲被告唐英傑,去年七一回歸日,駕駛插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中英文標語旗幟的電單車,在灣仔衝越警方防線,並撞到三名警員令他們受傷。他被控違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是《國安法》的首宗受審案件,所以特別引人注目,各方都密切留意這次審訊結果。

被告唐英傑上周初已被判罪名成立,至上周五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在聽取求情後,判處唐英傑入獄9年及停牌10年。「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判刑6年半,「恐怖活動罪」判刑8年,但法官決定將部份刑期同期執行,所以最終結果是監禁9年,「危險駕駛罪」則停牌10年。

淪階下囚成棄卒

入獄9年,就算獄中行為良好可以扣減三分一刑期,也要坐足6年才可以放監。換句話說, 24歲的唐英傑,放監出來時也要30歲了。他的部分求情理由是「自己是家庭經濟支柱」、「有家人患病」,但這些求情理由,都被三名法官拒絕接納。這些法官拒絕求情的決定英明,明知自己是家中經濟支柱,為何還要逞強去觸犯《國安法》?

為了測試《國安法》的真實威力,唐英傑以自己的入獄和家人的代價「做到了」。不管他有什麼「理由」,在《國安法》實施後,插「光時」港獨旗幟撞警員,公然挑戰《國安法》,是他自己的選擇,與人無尤。如今他入獄,那些「黑暴手足」呢?幫到他什麼?那些什麼支援黑暴的基金,可會有何援助?棄卒,應該就是這個的意思了。

唐英傑的9年刑期,以他所干犯的罪行,不算重,也不算輕。若兩罪分別6年半和8年刑期全部分期執行,他就一共要入獄14年半,如今只是判9年,已經算是「執身彩」。當然,有部分人認為9年刑期太輕,至少需要10年或以上才算合理。但在我看來,9年監禁也尚算是一個有阻嚇力的刑罰,至少比只判兩三年,從嚴判決的信息更加明確!

唐英傑案判決的另一層意義,是確立「光時」口號含有分裂國家的含意。今後在香港再叫囂、展示、橫掛「光時」標語,都很可能觸犯「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所以,想以身試法的人,要以唐英傑案為戒,犯法前先諗清楚,不要到時後悔。

和平幸福非必然

還有的是,無論是唐英傑或涉參加非法初選的47名被告,一旦觸犯《國安法》被捕,都很大機會不准保釋,直至審判。唐英傑自202071日被捕,到2021730日罪成服刑,前後先被羈押了一年才開審。即是說,單單等排期審訊的羈押期,短則可能一年半載,長則甚數年。所以,今後如有人想再「試」《國安法》,要先攝高枕頭諗清楚了。

香港好多人生活在安定的環境太長久,以為和平和幸福是一種必然,但實質上是一種錯誤的想法。沒有國家安全,和平幸福絕非必然!2019年的黑暴動亂,就是一記警世鐘!

「分裂國家罪」、「恐怖活動罪」⋯⋯從前對於絕大部分的香港人來說,都是陌生,但唐英傑案審結後,大家對於《國安法》應該更肯定它是切切實實的法律存在。

所以,這次首宗《國安法》判決,唐英傑被判入獄9年,而不是9個月或9星期,相信足以讓所有反中亂港分子,都會深刻記得《國安法》不是紙老虎!「9年監禁」是個真實的警惕!

原圖︰星島日報、有線新聞截圖

https://std.stheadline.com/daily/article/2380761/日報-港聞-唐英傑分裂國家恐怖活動囚九年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

發表意見

排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