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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幸彤的伎倆
豈能阻攔警方依法調查支聯會?

文武 2021年09月11日 23:00

文武:「鄒幸彤以警方未能提供證據,證實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為由,拒絕依照法律要求向警方提供資料,實際上是拖延、阻礙警方調查的伎倆,而且還希望以此抺黑警方,抹黑國安法,企圖延續某些反中亂港的不法行為。鄒幸彤公然抗法,拒絕提交資料,不代表警方不能夠繼續調查支聯會,凡是違法的行為,就必然要承擔法律的責任和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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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國安處以涉嫌沒有遵從《港區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拘捕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常委梁錦威、鄧岳君及陳多偉,市民對警方嚴格依法執法,拍手稱快。而鄒幸彤則一直在玩政治騷,直至被拘捕時,仍在質疑警方以懷疑「外國代理人」調查支聯會缺乏證據。

其實,警方國安處在給支聯會7常委會的信件中,已有明示警方懷疑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的理據,鄒幸彤大搞政治騷,只不過是誤導公眾,阻止警方調查的伎倆。

國安處8月底向支聯會7名常委發出信件,指有合理理由相信該會是「外國代理人」,要求支聯會按《港區國安法》第43條要求提交資料。鄒幸彤及支聯會拒不承認自己是「外國代理人」,更一再質疑警方執法缺乏證據,還反控警方濫權。

其實,警方懷疑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的理據,在給支聯會7常委的信中,已有明示。國安處要求支聯會提供的資料,包括自2014年至今與「華人民主書院」、「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民主中國陣線」、「Asia Democracy Network」、「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以及收受「美國民主基金會」款項的組織,包括「National Democratic Institute」、「International Republican Institute」、「Solidarity Center」及「Center for International Private Enterprise」,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助理 Mark Herman Simon 的活動資料,人員和資金往來資料等。

要看清楚支聯會支聯會為何會被懷疑為「外國代理人」,應先認識警方所列出的上述組織。2019年黑暴動亂期間,中國外交部點名5家在香港修例風波中表現惡劣的非政府組織,向他們實施制裁。這5家非政府組織中,就包括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外交部還指出,大量事實和證據表明,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等非政府組織,在香港修例風波中,極力教唆反中亂港分子從事極端暴力活動,對香港亂局負有重大責任。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是由美國政府出資,於1983年成立的非政府組織,在美國政府的教唆下,披着民主人權的偽善外衣,行的是亂港遏中的齷齪事。

再舉一例,黎智英的私人助理Mark Herman Simon,是美國共和黨黨員,曾經出任美國海軍情報局的分析員,黎智英多次前往美國,面見美國政要,要求美國制裁中國和中國香港,也是他從旁協助。至於華人民主書院等組織,則為王丹等人創辦,背後也有美國和台灣的關係。

香港的組織或個人,假如直接或間接地接受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美國共和黨,以及其他外國政治性組織或台灣的政治性組織指使、監督、控制、補貼或資助,或者收受這些外國組織的金錢報酬,就是「外國代理人」或「台灣代理人」。

很明顯,警方已有充分的理據,懷疑支聯會與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以及與其相關或受其資助的多個組織,有密切關係,依照國安法的相關規定,要求支聯會提供指定的資料,完全是合法的。

鄒幸彤以警方未能提供證據,證實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為由,拒絕依照法律要求向警方提供資料,實際上是拖延、阻礙警方調查的伎倆,而且還希望以此抺黑警方,抹黑國安法,企圖延續某些反中亂港的不法行為。

鄒幸彤公然抗法,拒絕提交資料,不代表警方不能夠繼續調查支聯會,凡是違法的行為,就必然要承擔法律的責任和後果。

原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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