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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動案判刑趨輕 對社會有害無益

施梓山 2022年01月13日 11:00

施梓山:「法官都係平常人,市民並非要求暴動案有絕對一樣的結果。但暴動案出現越判越輕嘅傾向,實在令人十分困惑和不安。簡而言之,輕判暴動案是對黑暴發出錯誤訊息,對香港社會亦完全有害無益,值得大家關注。法庭應該係一個彰顯法治和法律尊嚴的地方,並唔係『開善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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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發生的黑暴案件,在過去一年多陸續審結。很多當年參與暴動的黑暴分子,最終都要為自己瘋狂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他們陸續被判入監獄服刑,是法治的彰顯。

在這些黑暴分子中,有不少人被控參與暴動罪。在香港,暴動罪是一項嚴重罪行,最高可以判監禁10年。人生有幾多個10年?10年刑期,對很多犯法的人來說,都應該有足夠的阻嚇力,在他們鋌而走險參加暴動之前,要自己先諗清楚。

但最近法庭對部份暴動案判決的刑期,似乎有越來越輕的趨勢,令人深感不安。究竟作出這些裁決的法官,他們想向社會發出什麼訊息?這不禁令人想起外界多次質疑的「司法放生黑暴」!

暴動案判刑「屢創新低」,並唔係無的放矢,而係有跡可尋。2016年旺角暴動案,梁天琦罪名成立被判囚6年,同案另一名被告盧建民更被判監禁7年。但到2021年4月,一名女咖啡師被控在旺角警署附近暴動、縱火罪成,僅判囚4年半。其他相關的暴動案件,例如中大2號橋暴動案、荃灣暴動案、沙田暴動案等,法庭亦大多只判一眾被告監禁3年幾至4年幾不等。

但所謂「低處未見低」,上周1月8日令人矚目的7.28上環暴動案宣判,20名罪成的被告刑期竟然「再創新低」,僅被判入獄2年半至3年半。香港法庭最近對於暴動罪犯的量刑,令人感覺越來越輕——可判10年監禁的暴動罪,搞搞吓變成只需坐2、3年監就當埋單,咁樣仲有乜嘢阻嚇力?

暴動係嚴重嘅罪行,嚴重破壞社會安寧和危害市民人身安全,否則當初立法時又何需訂立10年監禁嘅刑罰?但觀乎有些法官近期疑似「放生」黑暴分子嘅做法,10年刑期往往只判3年幾至4年幾,即係最高刑罰嘅三、四折,這對香港究竟係好事定壞事?

2019年香港多場暴動所造成的巨大破壞和社會停轉,不斷製造這些可怕畫面嘅暴徒,如今被定罪卻只需監禁3年幾至4年幾,有認罪的暴徒甚至只判監2年半,這樣的輕判,根本不能反映這場「顏色革命暴動」的嚴重性、危害性和破壞性。

大家都知道,3、4年嘅刑期喺香港嘅制度下,扣埋假期和獄中行為良好等因素,分分鐘2年或者2年幾就可以步出監獄。話就話2年半監禁,實質坐一年幾就可以離開監獄,試問邊個仲會覺得暴動係嚴重罪行?

除咗量刑過輕為人詬病外,法庭對暴動案量刑不一,甚至被人質疑判刑「差天共地」嘅問題,亦令人十分關注。同樣是涉及2019年的暴動,元朗7.21白衣人有被告罪成被判監禁7年。司法機構是否欠市民一個合理嘅解釋?再加上依家暴動案越判越輕嘅趨勢下,成立「量刑委員會」和「監察司法委員會」嘅司法改革,睇嚟需要重新進行討論。

法官都係平常人,市民並非要求暴動案有絕對一樣的結果。但暴動案出現越判越輕嘅傾向,實在令人十分困惑和不安。簡而言之,輕判暴動案是對黑暴發出錯誤訊息,對香港社會亦完全有害無益,值得大家關注。法庭應該係一個彰顯法治和法律尊嚴的地方,並唔係「開善堂」。

原圖:https://image.stheadline.com/f/1500p0/0x0/100/st/b229d83a562378ce444caa6b5ce4d5d4/stheadline/inewsmedia/20210503/_202105031158017529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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