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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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受查人身份
林卓廷判囚4月
法官斥:
曾任職廉署
不等於不會犯法!
知法犯法 罪加一等

2022年01月27日 17:00

因參與反對派非法初選,正被還柙的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昨(26日)因披露廉署受查人身份,被法庭判囚4個月。裁判官葉啟亮裁決時指,林卓廷在廉署調查人員多次提醒後,仍堅持披露受查人身份,直接或間接讓受查人知悉自己正被調查,此舉反而威脅到公眾安全、秩序及公眾利益。

葉官續指,被告不但有機會影響廉署調查效率,最終可能引伸的後果是貪污問題更嚴重,不法之徒會更肆無忌憚;又稱他雖然有任職廉署的背景,不等於不會干犯罪行。

曾任廉署調查主任的林卓廷,理應知道「保密受查人身份」的重要性,加上廉署調查人員事前已多次提醒他不可披露受查人士身份,但林卓廷依然明知故犯,這顯然是知法犯法,理應罪加一等!

原圖:https://wx3.sinaimg.cn/large/0024h2kbly1gq5bytucuvj62wm1ty7wj0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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