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本港考察的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日前(4月15日)出席了「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開幕禮,並就國家安全等話題發表了精闢講話。他在講話中表示,「國安」才能「港安」,「國安」才能「家安」,沒有安全和穩定,一切都無從談起;維護國家安全、守護香港安寧,是每位居民義不容辭的責任與義務。
我十分感謝和完全認同夏寶龍主任的講話。夏主任講話,不但飽含了對香港的關懷深情,還系統精闢、深入淺出地讓香港市民從多角度明白國家安全的重要性、全面性,以及國家安全與全港每一位市民的密切關係。我認為,夏主任的講話,有助我們準確認清目前的國安形勢,提高港人維護國家安全的意識,增強港人對維護國家安全的信心,更為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推進「一國兩制」行穩致遠指明方向。
「維護國家安全,沒有『局外人』,每個人都應自覺參與其中」。夏寶龍主任這句話,讓我印象最深刻。是的,維護國家安全,人人有責。一直以來,有些人認為自己與國家安全遙不可及,亦不知道要如何去維護國家安全。事實上,國家安全與我們並不遙遠,並且與我們息息相關、密不可分。回想「修例風波」那段陰霾歲月就可知,一旦國家安全受到衝擊,帶來的就是暴亂動蕩、凋敝衰敗;只有國家安全,我們才有安定的環境和基礎去拼經濟、促發展、謀幸福。
至於要如何去維護國家安全,我深信,任何一位香港市民都有足夠能力去維護國家安全。當遇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你勇於制止或舉報,這就是維護國家安全;當遇見有人惡意抺黑唱衰國家和香港時,你不誤信謠言,並據理力爭,予以駁斥,這就是維護國家安全。又或許,當你嚴肅認真的奏唱國歌時、當你尊重愛護國旗時、當你身體力行說好中國故事和說好中國香港故事時......你都是在維護國家尊嚴和安全。因此,讓我們由此開始行動,主動去維護國家安全、守護香港安寧。
我亦樂見行政長官李家超在出席是次活動中表示,會盡早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工作。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責任。《香港國安法》第七條亦清楚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儘早完成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立法,完善相關法律」。我希望當局能及早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並要加強宣傳和解說,讓市民明白香港作為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除了在道義上有責任要保護國家安全外,在憲制上亦責無旁貸。
(文章為作者的個人意見,並不代表《幫港出聲》立場。)
原圖:星島日報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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