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

博客

論區會改革方案 借爭議掃盲

文武 2023年05月16日 20:30

文武︰「有一些人認為,由政府委任的人選,只對政府負責,而選民選出的人選,則會對市民負責,因此委任議員不會以市民利益為重,不能視為民主產生的議員。這種看法是首先假定政府與市民是對立的關係。特首及特區政府的主要官員、全體公務員,以及包括區議員在內的所有公職人員,在上任就職時都要宣誓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又怎麼能夠將特區政府視為與市民對立的關係呢?如此又怎麼能得出由政府委任的區議員,不會向市民負責,不以市民利益為重的結論呢?」



👇 記得Follow我哋 👇

IG: instagram.com/silentmajority.hk/

FB: fb.com/silentmajorityhk

Weibo: https://weibo.com/u/6655322587

Youtube : https://www.youtube.com/silentmajorityhk

特區政府早前公佈的完善地區治理建議方案,社會上對這一改革方案存有一些爭議。其中一個爭議焦點在於新的區議會改革方案,是「民主進步」還是「民主倒退」?這些爭議的出現,源於對「民主」的理解偏差和誤解,只要正確理解「民主」,就能體會到這次區議會改革中,推動「民主進步」的積極意義。

對於什麼是「民主」的問題,一直存有不同的看法。香港有一部分人,長期以來將「民主」簡單地視為是否有「選舉」,並且認為,只有實現了「一人一票」的直接選舉,才是真正的「民主」。

不過,這種看法越來越受人質疑。從香港的民主政治實踐中,得出的是完全相反的結果。在2019年以前,香港一直朝着不斷增加「一人一票」的方向努力,但其結果並沒有令香港政治變得更民主,反而帶來混亂,導致治理失效,市民的民主權力沒有得到彰顯,利益福祉卻受到損害。

2019年的區議會選舉是一次典型的例子。該次區議會選舉中當選的反對派區議員,濫用職權,不依照法律規範履行職責,嚴重破壞了區議會的制度。這次選舉不僅沒有帶來民主,反而是對民主的嚴重破壞。可見只要有「一人一票」的選舉,就等同建立了「民主」政治的說法,顯然不能成立。

經過2019年的災難性結果,社會不得不反思區議會怎樣才能真正發展民主政治的問題。而這次改革區議會的方案,顯然是對民主政治的發展路徑作出全面反思之後的結果。

港府與市民非對立關係

特區政府此次推出的區議會改革方案,並沒有否定選舉的價值。新改革方案中,區議會議員改由三種方式產生,包括委任、地區委員會選舉和地方選區選舉。社會上一些反對的意見,只將地方選區選舉產生的議員,視為民主的模式,一些極端的意見甚至認為這種地方選區選舉也不是真實的民主選舉。

這種看法其實存有偏差,由政府直接委任社會賢達人士出任一些職位,也是一種世界多國普遍存在的方式,也是民主政治的一種模式。以美國為例,美國的總統、副總統由選舉產生,但行政機關的主要官員、掌握司法權的法官,則由總統委任,掌握財金大權的聯儲局主席,也並非由選舉產生。但美國仍然被認為是民主國家。

有一些人認為,由政府委任的人選,只對政府負責,而選民選出的人選,則會對市民負責,因此委任議員不會以市民利益為重,不能視為民主產生的議員。這種看法是首先假定政府與市民是對立的關係。特首及特區政府的主要官員、全體公務員,以及包括區議員在內的所有公職人員,在上任就職時都要宣誓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又怎麼能夠將特區政府視為與市民對立的關係呢?如此又怎麼能得出由政府委任的區議員,不會向市民負責,不以市民利益為重的結論呢?

因此,不論是經由地方選舉產生的區議員,還是由地區委員會選舉產生的區議員,以及由政府委任的區議員,是否能實踐民主,並不是單看他們的產生模式,而應該從他們具體履職的成效去考察,只要能真心為香港、為市民服務,有利於協助提升地區治理,就是推動民主進步的表現。

此外,選舉並不是民主的全部,而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一個地方的政治是否民主,不僅要看是否有民主選舉,還要看選舉之後,走上政治崗位的人,如何行使權力,是否真心為民。

這次改革區議會方案,引入資格審查制度,以確保「愛國者治港」原則,更首次提出區議員履職監察制度,這兩項改革,都能體現「民主進步」。只有「愛國者」才能真正推動民主政治,保障「愛國者治港」,就是保障民主政治。而區議員履職監察制度,則讓市民擁有了持續監督區議員履職的權力,是民主進步的表現。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daily/article/2525809/日報-港聞-區會改革出爐間選委任佔8成

(文章為作者的個人意見,並不代表《幫港出聲》立場。)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

發表意見

排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