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9月21日),一宗發生在2020年1月19日的中環暴動案件判刑,3名被告分別判囚40至58個月,區域法院法官張潔宜表示,被告明知警員身份下襲警,屬於加刑因素。當中受刑最重的中大生李旭熙,辯方早前在求情時指李在被捕後發憤,成功考入中文大學,預料明年畢業。既是如此,何不在犯案前三思而行?現在未讀完書,前途就盡輸,這又可以怪誰?
原片、原圖︰網絡圖片及片段、星島日報圖片、文匯報圖片、港台新聞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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