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的妻子涉違反《香港國安法》被捕,其胞妹鄧燕梨涉於警方搜屋前,前往鄧燕娥家中取走手機和手提電腦等證物。鄧燕梨今日(12月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案件押至12月21日判刑,期間鄧燕梨須還柙。裁判官曾慶東指,監禁無可避免。
案情指,被告胞姐鄧燕娥涉「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今年3月9日被國安處拘捕。其後鄧燕娥著律師通知被告,屆時到其美孚單位開門予警察搜查。不過警方調查後發現,被告早在警方到達前兩度進入單位,並分別逗留69及41分鐘,疑檢取證據。被告於3月11日被警方拘捕,並在警誡下稱獲悉胞姐被捕後,前往其單位拿取胞姐手機及手提電腦。經法證檢驗,電話及手提電腦內有鄧燕娥予先生的信件、家人照片等。
裁判官曾慶東稱,被告曾兩度折返單位及逼留的時間,可見她經過思考及部署,最終取走電腦及手機。曾官直言考慮所有情況,認為判監無可避免,下令索取背景報告,押後案件至12月21日判刑。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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