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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指其中一個廣告創作 以黎智英名義刊出 陳沛敏:啲字肯定係佢寫啦,我認得佢簽名係咁

2024年02月19日 20:00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案,於農曆新年假期後首日復審。案件今午(2月1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28日審訊,繼續由第二位從犯證人、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作供。陳沛敏接受控方提問時,確認其中一個廣告創作以黎智英名義刊出,陳指出,「啲字肯定係佢寫啦,我認得佢簽名係咁」。

控方展示《蘋果日報》2020年5月4日頭版廣告,印上白底紅字「自由」,下方寫上「當自由變成罪,我們已退無可退」,以及有黎智英署名的設計,版面可見有一名長者與年輕人同行,二人被一顆大紅星壓著,配有文字「毀我法治自由 我一無所有」。控方問到為何此設計會成為刊物的一部分?陳沛敏解釋,可能黎自行創作後,再交給《蘋果》同事,把黎的設計連同其他人的創作一併刊登,但不記得這設計最終如何成為文章一部分。

另外,陳確認有就黎部分文章提意見。控方展示2020年5月黎與陳之間的對話,陳指,「我感到憂慮的,不是香港的自主權會被北京剝奪,而是這項權利會一點一滴地斷送在香港某些人手裏。」

控方之後再展示黎的「成敗樂一笑」專欄文章,當中引述彭定康的發言,控方問陳相關發言是否由陳提供予黎?陳確認。控方再引述黎的文章中一句「無謂畫蛇添足了」,問陳是否與她在 WhatsApp 發送的用字相同?陳指,「黎生話佢會用呢4個字」。

黎智英案復審前數天,英國外相卡梅倫與中國外長王毅會晤時,再度呼籲釋放黎智英云云,試圖干預本港司法獨立,公然破壞法治核心價值!黎智英案件審理有明確法律依據,過程公開透明,冀西方國家馬上停止踐踏香港法治的精神,讓黎智英接受香港公平公正的審訊,彰顯法治公義!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979109 ;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822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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