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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立23條 補國安漏洞 愛國者團結 齊抗外力侵

胡少偉 2024年03月13日 20:00

胡少偉:「2014非法『佔中』、2019黑暴顏色革命已經讓香港市民清楚看到,如果香港國安不設防,就會有人利用法律漏洞危害我們社會,因此23條立法已刻不容緩!愛國者都希望條例草案可盡快通過立法會的審議!在這敏感時刻,美國駐華大使伯恩斯於3月12日親臨香港現身,當早到位於中環的外國記者會,逗留約一小時後離開,未有回應傳媒提問;美國駐港總領事梅儒瑞陪伴他到場。這是不是預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通過前後,香港會有大新聞發生?會是美資急撤、港股大跌、新制裁名單、另一波黑暴抑或是新招?不管如何,只要全港愛國者團結,我們便可齊心抗外力入侵,走過這關,踏步上興港強家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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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23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2003年《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的立法過程在港引起爭議,引發號稱50萬市民參與七一遊行反對立法。法案表決前夕,自由黨的行政會議成員田北俊辭職,因當年的工商界功能組別議員跟隨自由黨改變立場,特區政府無望在立法會取得足夠票數支持,被迫終止立法程序。至今香港回歸祖國已過26年,特區政府仍未能完成這個憲制責任。

2020年6月30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涵蓋了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以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四項罪行,並以全國性法律形式納入《基本法》附件三中在香港施行,但此舉不等同取代《基本法》第23條立法工作;說到底《國安法》只包含了23條七宗罪的其中兩宗,餘下五類罪行包括:叛國及相關行為,叛亂、煽惑叛變及離叛及煽動罪,竊取國家機密及間諜行為,危害國家安全的破壞等活動,以及境外干預及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組織等罪仍是立法真空,使香港社會存在極大的國安風險!

特首李家超於2024年1月30日上午在記者會表示,保安局於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開展的公眾諮詢,並明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案件將根據香港法律在香港審訊,他強調香港政府容許批評意見,指犯法的標凖很清晰。香港法院定罪門檻是控方必須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被告干犯相關罪行,法庭才可將被告人定罪;加上,立法諮詢文件建議的罪行,除要證明犯罪行為外,也須證明犯罪意圖,故大眾不用擔心不小心或不留神而誤墮法網。

《基本法》第23條立法公眾諮詢於2月28日結束,香港政府收到13489份意見書,當中98.6%支持及給予正面的優化意見;反對建議的則為93份(佔總數0.71%,當中有超過10份是來自境外反華組織或潛逃外國的人)。香港政府於3月6日向立法會提交《基本法》23條立法的公眾諮詢結果詳情及回應。
特區立法會收到政府所提交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後,法案委員會順應社會共識和期盼,自3月8日起逐條條文進行審議。

至3月11日,法案委員會4天已進行了14節會議(每節2小時)。美英方政客和反中亂港分子稱快速立法會影響法案的嚴謹性;但其實美國於2001年遭遇「911恐襲」,美聯邦政府於同年10月2日,即事發21天後便向國會提交有關國安條例草案。再者,正如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於3月9日在京兩會期間受訪指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較諮詢文件寫得更詳細,且回應社會的意見,包括收窄原建議境外干預罪的範圍及針對國家秘密的規定較諮詢文件收窄,並在國家秘密相關的罪行加入與公眾利益相關的免責辯護。可見,特區政府重視各方建設性建議,團結各界愛國港人合力補國安的法律漏洞。

不甘於香港全力加速討論《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美英政客和媒體空群而出,美國駐港總領事梅儒瑞在媒體上攻擊抹黑《香港國安法》和23條立法,詆毀香港營商環境和權利自由空間,煽動美資企業撤資離港;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隨即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予以嚴厲譴責。彭博社早前曾刊發所謂「香港23條立法建議倡禁Telegram、Signal」「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公眾諮詢列出Facebook、YouTube禁令」的報導。香港特區政府發表聲明對該虛假報導及其引發的誤解和恐慌表示強烈不滿和譴責。彭博社其後下架有關錯誤報導,並作出更新澄清。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於3月5日主動會見傳媒,稱可辨認到撰寫人的48份反對23條立法意見書中,有四分之一來自與境外反華組織、「走咗佬」的通緝犯、因國安案件而被扣留者的同名人士,並逐一反駁英國外相卡梅倫、立法會前議員許智峯等人的言論。鄧局長點名提出反對意見的反華組織包括香港監察,形容該組織常要求國際制裁國家及香港,其贊助人是反華政客前港督彭定康。鄧局長重申23條立法是防禦性法律;為了保障國家及香港的安全,23條立法是鎖好門窗,那些想危害我們安全的賊人當然不想香港鎖好門窗。幸好,當下香港傳媒都明白事理,不隨美英與輿論起舞;大多數港人也知曉美英的雙重標準,不作附和。

2014非法「佔中」、2019黑暴顏色革命已經讓香港市民清楚看到,如果香港國安不設防,就會有人利用法律漏洞危害我們社會,因此23條立法已刻不容緩!愛國者都希望條例草案可盡快通過立法會的審議!在這敏感時刻,美國駐華大使伯恩斯於3月12日親臨香港現身,當早到位於中環的外國記者會,逗留約一小時後離開,未有回應傳媒提問;美國駐港總領事梅儒瑞陪伴他到場。這是不是預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通過前後,香港會有大新聞發生?會是美資急撤、港股大跌、新制裁名單、另一波黑暴抑或是新招?不管如何,只要全港愛國者團結,我們便可齊心抗外力入侵,走過這關,踏步上興港強家之路!

作者胡少偉博士為教聯會副會長

(文章為作者的個人意見,並不代表《幫港出聲》立場。)


原圖:https://dams.dotdotnews.com/dams/wwpproduct/image/202402/29/65e01396e4b017d96e774b87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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