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立案法團權力過大,卻沒有監管,一些動輒過億的維修工程,都是由法團拍板定案,因此容易產生腐敗事件。此等事早已街知巷聞,無奈還是任由其繼續敗壞下去,實在影響香港的廉潔形象。立案法團成員雖然能力有限,但可以直接指揮管理公司做事,是名副其實的一言堂。然而,這些法團成員水平普遍偏低,尤其是一些歷史悠久的居屋、公屋和私人舊樓,幾乎沒有法團成員是專業人士。由於這些法團沒有受到任何約束,容易給一些專門「吼住」維修工程的有勢力人士滲入,互相之間形成串通勾結,產生利益瓜分。
香港人喜歡努力儲蓄來投資物業,除了住宅物業,商舖也是其中用來收租養老的投資之一,這些物業都是樓齡較舊位於大厦基座的商舖或停車場,非常不好彩,他們就是長期給立案法團欺壓的對象。雖然商舖業主支付最大的管理費和日常維修費,但是很少得到管理方面的支援,法團某些人甚至經常煽動小業主故意刁難,為達到個人目的,動不動就連同法團律師起訴商舖業主,如經常刻意針對商戶的廣告,不讓合法使用電梯,最離譜的是某些法團還會特別對商舖或車場任意加多一兩成管理費,說是經過法團大多數委員投票通過,如不同意,便利用大廈基金來起動官司控告商舖業主,商舖業主兩邊都要支付龐大的律師費。
立法監管立案法團 防止工程圍標腐敗
一直以來,就是因為法團權力過大,某些法團成員以權謀私,形成大廈管理失當,缺乏正常維修以及工程圍標混亂,引致舊樓價格跑輸給新樓一半以上,令一眾小業主蒙受巨大損失。再這樣發展下去,如果港府不立法大力改革,成立專業部門嚴加監管,業主立案法團已沒有存在的必要,因為法團霸道歪風已街知巷聞,繼續存在只會令物業更加貶值,對小業主有害無利。
其實,大廈只需要有業主委員會便已足夠。我們來作個比喻:管理良好的著名大型屋苑「大古城」,因為沒有立案法團,只有業委會作監管,一些日常的管理工作和維修事宜反而做得十分透明,管理公司與業戶有充分溝通和協調,大廈管理良好,管理費又很便宜,物業保值能力更高。真心講,假如太古城成立業主立案法團,樓價會立刻下調兩成。再看看已經成立業主立案法團的另一個知名屋苑「城市花園」又如何?今天樓價每平方呎只有10,000至13,000左右,較旁邊幾年樓齡沒有立案法團的「維港頌」的造價每平方呎23,000至33,000,價格便宜了一半有多,顯然跑輸了大市。
我們再比較一下寫字樓物業,如中環甲級商廈「IFC」、「交易廣場」等,樓齡非淺但仍不失光芒,就以「置地廣場」多幢寫字樓為例,樓齡雖已40多年,但由於大廈管理完善,不需要立案法團,至今租金每平方呎仍高達100元以上,不比同區全新的甲級寫字樓「The Henderson」和「長江中心二期」低,這說明舊樓管理完善,也一樣可以很保值。又比較一下買賣價格,沒有成立法團的寫字樓和高端豪宅,舊樓與新樓的買賣價格也只是相差1至3成不等,不像已成立法團的二手樓,明顯跑輸給大市,價格比同區新樓便宜了超過一半。
作者︰亞洲地產創辦人、香港專業地產顧問商會榮譽會長 蔡志忠
(文章為作者的個人意見,並不代表《幫港出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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