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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煽動顛覆案 官裁定全部被告表證成立 李卓人料3.17出庭自辯

2026年03月13日 18:17

支聯會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支聯會(已解散)、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何俊仁較早前已認罪。控方早前舉證完畢,被告李卓人及鄒幸彤一方作中段陳詞,申請毋須答辯。

《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陳仲衡及黎婉姫於今日(3月13日)在西九龍法院裁定支聯會、李卓人及鄒幸彤就同一項煽動顛覆政權罪表面證供成立,需要答辯,法庭同意將案押後至下周二(3月17日)開始辯方案情。法官李運騰指,證據顯示被告提倡的「五大綱領」,實質上不是倡議任何修憲,而是煽動他人以不合法途徑,包括違憲等,達到推翻中共領導地位。

李官又指,本案控罪元素關乎中國憲法,因此須考慮一國兩制下中國憲法是否直接適用於香港,以及案中有否足夠表面證供支持控罪。李官認為,中國憲法及《基本法》共同確立香港憲制秩序,不同意辯方說法指《基本法》第18條規範了中國憲法適用性,因此裁定中國憲法包括序言及第1條直接適用。

根據控罪,支聯會、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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