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仔華富邨命案,真是聽見都覺得打心寒。事緣7月7日星期二晚,有兩個女人懷疑因為踩到腳起爭執,由小巴上一直打到落車。期間一個50歲的女人涉嫌將另一個53歲的女人壓在地上,雙腳跪在人家肚上,還要掐住對方脖子。結果53歲女人當場昏迷,送院搶救後不治,而50歲女人涉嫌謀殺被捕。
警方提到死者被掐頸的過程足足有幾分鐘。有記者問到期間有沒有人勸阻,警方無奈表示,雖然當時有不少乘客及路人行過,但竟然完全沒有人阻止。看到這裡,大家可能都會想,有些人未必是沒有同理心,純粹是膽小怕事,怕多管閒事自己都被打,或者事後要錄口供、捲入什麼法律責任,覺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尤其香港近年確實有不少駭人聽聞的事件,2023年有狂徒在鑽石山荷里活廣場持刀無差別砍人,幸好一名廚師見義勇為出手制止;今年2026年屯門又有一男子持刀在街上揮舞,最終被警方開槍制服。那大家害怕也是人之常情。但見到一個活生生的人在街上被人掐住脖子、情況危急,就算你真的手無縛雞之力,無能力制止或者拉開他們,那滿大街路過的人,全部都啞了嗎?
就算不動手,大聲喝止一句:「喂!打死人了!停手啊!」或者拿出電話走遠一點大叫:「我報警了,警察在路上!」這樣警告一下,真有那麼難?有人可能只是一時衝昏頭腦,只要有人大聲威嚇,他們可能就會清醒一些、停一停手,而且當有第一個人站出來時,很大機會就會有第二、第三個人挺身,一齊施加壓力。就是因為每個人都抱著「不關我事」,甚至是「有人會出頭」的想法,結果每人都冷眼旁觀。如果是你遇到同樣的事,又會如何應對,留言一起討論!
(文章為作者的個人意見,並不代表《幫港出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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