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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警坐兩年 淋尿坐31天 搞乜錯?

2017年03月21日 17:30

有無搞錯!警察執法遇挑釁出手判監2年,挑釁者就只需要囚31日,實在令人氣憤難平!強烈要求律政司上訴加刑!

因襲警及拒捕罪成,判監5星期的佔中示威者曾健超,決定放棄上訴即時服刑,預計扣減假期後囚禁31天,相比早前已入獄的7警判囚2年,不禁要說句「搞乜錯」!

《明報》報道按懲教署程序,曾健超會先送往荔枝角收押所,經收押所因應情況編配他前往服刑的監獄,預計有很大機會與早前已被判罪成入獄的7警編配同一間懲教院所。

據悉,曾健超有可能申請單獨囚禁,若獲得批准,加上他是初犯,可能編配赤柱或石壁監獄獨立囚室。至於早前已入獄的7警,現時分別囚禁在赤柱、塘福和東頭懲教所,因大家都是初犯,所以很大機會同囚在同一懲教院所。

原圖:http://topick.hket.com/res/v3/image/content/890000/894056/topick20151015001t_1024.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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