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眾志黃之鋒判囚,父親黃偉明批評法官在判詞中寫明不贊成公民抗命,質疑有政治動機,法官的表現不專業。黃又斥本港檢控制度亦出現問題,律政司權力獨大「可以overide(凌駕)所有嘢」。
他並質疑法官判案有政治立場,認為司法機構委派法官審案前,應先了解法官是否有政治立場和利益衝突。黃另批評兩個律師會於判決後的聲明,沒有理性分析,近乎「宗教迷信」角度叫市民相信判決公正合理。
黃偉明批評整個法律界不專業,說到整個世界都錯,只有他自己和黃之鋒沒有錯。他滿口歪理,完全荒謬,他有否考慮黃之鋒如此下場是由他們兩夫婦一手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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