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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禍害 累死執法 撕裂香港 逼停民主

胡少偉 2018年01月08日 10:00

胡少偉:「2018年伊始,作為建制派一分子,心情受朱sir的判決而沉重!退休警司朱經緯於佔領行動期間執勤時以警棍『毆打』途人,1月3日在法院中被判監3個月,現正保釋外出等候上訴。這案件中,朱sir當天執法良久,揮動警棍並無傷及其他途人,而所謂被襲途人的傷勢與新聞錄影不乎;再者,揮動警棍驅散聚亂人群,做法是合乎國際慣例的。不知檢控是否受到監警會的壓力,竟然妄稱執法者打人。整個事件內令人不憤之處甚多!而這個判決亦引起不少建制人士要求追究佔中發起者的責任。」

2018年伊始,作為建制派一分子,心情受朱sir的判決而沉重!退休警司朱經緯於佔領行動期間執勤時以警棍「毆打」途人,1月3日在法院中被判監3個月,現正保釋外出等候上訴。這案件中,朱sir當天執法良久,揮動警棍並無傷及其他途人,而所謂被襲途人的傷勢與新聞錄影不乎;再者,揮動警棍驅散聚亂人群,做法是合乎國際慣例的。不知檢控是否受到監警會的壓力,竟然妄稱執法者打人。整個事件內令人不憤之處甚多!而這個判決亦引起不少建制人士要求追究佔中發起者的責任。

2014年9月底的佔中,是香港回歸後社會最混亂的事件。歷時79天的違法佔領對香港造成破壞;泛民口說為香港爭取民主,卻不守法又不顧經濟和民生,肆意霸佔多區主要道路。期間共有130名警務人員受傷、20名警員身體不適,同時警方亦拘捕955人,加上48人其後被捕,佔中期間涉嫌違法者共過千人。截至2017年3月,有225人已或正經司法程序處理,當中123人須承擔法律後果,包括81人被定罪及42人須簽保守行為;而被定罪人士的罪名包括非法集結、縱火、襲警、普通襲擊等。可見,三年多前的佔中是有不少暴力罪行的,其所造成的禍害,不單是被判罪的佔中違法者,也累死個別執法人員,亦使香港社會當時嚴重撕裂。

香港為何有此一劫?若大家翻查新聞資料的話,可發現戴耀廷早於2013年1月便提出「佔中」,以核爆香港經濟去脅迫中央和特區政府落實2017年特首普選。隨後真普選聯盟成立,提出以國際標準落實真普選,並於2013年10月委託鍾庭耀進行電話調查,得出了62%受訪者支持「公民提名」;明眼人都會知道,泛民所提出的「國際標準」連英美等民主國家也不合格。而特區政府則於2013年12月才正式開始就2017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進行諮詢;可見泛民及其幕後的部署是主導政改的輿情。再者,理解第45條者皆知道「公民提名」是違反基本法的,激進反對派更於2014年6月全民投票前篩走了所有中間方案,以這結果去捆綁溫和泛民不能與中央或特區作談判,目的是要拉倒2017年一人一票普選特首。

在香港,黃媒內有些評論一直妄稱人大常委會「8.31決定」是引起「佔中」的。其實「佔中」預演早於2014年回歸日便發生,這時人大常委會仍未作決定;事實上,網上流傳真普聯在當年7月初的會議紀錄內,「兩學」代表已參與發動「佔中」的討論。2015年,特區政府提出的香港行政長官普選辦法方案除合乎人大決定外,亦得到過半民意的支持,可惜泛民議員在議會中執意否決,使香港錯失了十年前爭取到的2017年普選特首的機會;香港政制民主發展再次折騰,被迫再一次停步。各位幫港的朋友,大家一定要知悉佔中的來龍去脈及其禍害,多向年青人解說,以免香港日後又來一次佔中!

原圖:http://images.takungpao.com/2016/0226/2016022602525469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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