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去年超強颱風「山竹」事件,政府當局早前進行了跨部門檢討,討論有關應變和善後工作的機制。
勞工處日前公佈新修訂的《颱風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則》,當八號颱風警告改為三號颱風警告前,政府發出「極端情況」公佈時,僱員在八號颱風警告取消後的兩小時,無須立即啟程上班!你點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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