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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瘋狂判決成為黑暴靠山!(上)

施梓山 2020年11月23日 20:30

施梓山:「過去一年的黑暴,每逢警員人丁單薄,就會被暴徒圍着狂打,甚至咬甩手指,刀割頸部,淋腐蝕性液體等時有發生。香港警察盡忠職守,努力守護香港,但畢竟也只是血肉之軀,也有家人兄弟父母。暴徒有阿媽生,法官有阿媽生,警察就冇阿媽生?香港啲法官大人日日坐係冷氣房紙上談兵寫判詞,係唔係都唔食人間煙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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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佔中到去年黑暴,幾年來對香港的嚴重蹂躪,香港很多原有的價值觀都嚴重被扭曲。很多原本正常的東西,都變成了唔正常、荒唐,甚至瘋狂。法院司法,作為香港重要的一部份,更是顛倒黑白的重災區。警察拉人,法官放人,早已經成為香港出名的畸形現象,市民對此極度不滿。

例如屯門裁判法院法官水佳麗,竟然稱讚掟汽油彈的少年「係優秀嘅細路」。區域法院法官沈小民判處一身蒙面暴徒裝束的被告全部無罪,理由竟是「佢哋去暴動現場,可能只係想見證歷史時刻」。

這些比《聊齋誌異》更加神怪的判決和判詞,不斷令香港司法淪為笑話,也不斷磨蝕法官的形象和法庭的公正。相信就算《聊齋誌異》的作者蒲松齡鹹魚翻生,對於香港一些法官為求達到無罪判決而創造嘅各種神怪理由的能力,也肯定自愧不如。

為何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列顯倫,早前都忍不住公開直斥「法庭在過去一年裏,幫助創造了導致街頭混亂的社會環境」。明顯地,過去幾年,香港法庭一連串荒唐的判決及判詞,就是最令人不堪的原因,所以就連一些前任法官都睇唔過眼。

但所謂低處未見低,這次輪到高等法院,又來了一個瘋狂判決。

事情是這樣的:有一班針對警察的好事之徒,例如什麼「覆核王」、暴動案被告等人,走去高等法院司法覆核防暴警察為防被起底,而用行動呼號代替個人編號的做法。結果高院法官周家明判處警方敗訴,理由是警方不展示警員個人編號違反人權法,而且更乘機抨擊投訴警察課和監警會制度「不夠獨立」,不符合人權法要求。

高等法院果然是高等法院,判決一出,引起的社會嘩然和市民反彈,自然也是高人一等。為何說這個裁決是個瘋狂判決呢?最主要的原因是不合常理!以下隨便講幾樣,讀者睇完可能反過來會怪我用瘋狂呢兩個字,實在係太過斯文了。

第一個不合情理是,暴亂現場,面對暴徒汽油彈亂飛狂掟,防暴警察每分每秒都處於生死時刻。就好像士兵上戰場面對槍林彈雨,長官卻要求每個士兵要先向敵軍清楚展示自己的名牌才可以開槍,那不是等於叫佢哋去送死?合理嗎?如果戰場上有這種上級,那肯定是通番賣國的叛國者。

過去一年的黑暴,每逢警員人丁單薄,就會被暴徒圍着狂打,甚至咬甩手指,刀割頸部,淋腐蝕性液體等時有發生。香港警察盡忠職守,努力守護香港,但畢竟也只是血肉之軀,也有家人兄弟父母。暴徒有阿媽生,法官有阿媽生,警察就冇阿媽生?香港啲法官大人日日坐係冷氣房紙上談兵寫判詞,係唔係都唔食人間煙火的?

原圖:http://news.wenweipo.com/2020/08/05/IN2008050016.htm;
https://topick.hket.com/article/2343719/%E9%AB%98%E7%AD%89%E6%B3%95%E9%99%A2%E5%8E%9F%E8%A8%9F%E6%B3%95%E5%BA%AD%E8%A8%AD%E7%9F%A5%E8%AD%98%E7%94%A2%E6%AC%8A%E6%A1%88%E4%BB%B6%E8%A1%A8%E3%80%80%E5%86%80%E7%B8%AE%E8%A8%9F%E8%B2%BB%E6%99%82%E9%9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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