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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曉穎母親再發錄音 邀陳同佳鄧炳強等會面 保安局重申:只要台灣允陳同佳赴台 案件便得到了結 促台灣回應!

2021年10月19日 16:00

 

死者潘曉穎的母親繼上月中秋節(9月21日),透過網絡媒體發表錄音,促港府重新考慮陳同佳台灣殺人案在港審理,並期望事件能夠在本屆政府任內解決後,早前(18日)再發佈錄音,邀請陳同佳及其家人、聖公會教省秘書管浩鳴、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李慧琼及周浩鼎,於今星期三到政府總部會面。

潘母表示,台灣當局已向陳同佳提供了投案的電話號碼,故周三將邀請上述眾人到政府總部門口面對面問清楚,並表示會預備一部電話,供陳同佳履行承諾致電投案。管浩鳴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陳同佳已知道潘母的邀請,但他表示不會出席,亦無解釋原因。管浩鳴表示不會出席,並指出台灣方面,暫時不同意簽發入境證予陳同佳赴台自首,當地律師去年底,已代表陳同佳向有關部門表示自首意願,但暫時未有進一步消息。

而曾協助潘母的李慧琼與周浩鼎,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未能出席。李慧瓊指出,相信市民希望陳同佳履行承諾,從速往台應案。她亦期待兩地政府和有關人等,能夠採取合符法律的措施程序及適時行動。周浩鼎認為,事件關鍵在台灣當局態度,能盡快批予簽證讓陳同佳到台灣,完成自首及接受法律制裁。

而保安局方面,保安局發言人回覆查詢時表示,港府已多次指出,香港現時無法例容許政府強行將陳同佳送往台灣。發言人亦指出,政府一直希望陳同佳可盡早赴台承擔法律責任,而「現時解決事件、批准陳同佳赴台的主導權在台灣當局」,指出「只要台灣當局批准,雙方警務單位便可展開行程安排研究。」

保安局發言人亦表示,司法協助從來不是接受通緝犯投案的先決條件,台灣當局已掌握案件的主要證據,故強調「絕不應、亦不需要以司法互助作為接收陳同佳的前設,只要台灣當局不再政治操弄、推諉卸責,容許陳同佳赴台,案件便能得到了結。」

台灣當日口口聲聲同情被害者父母,但如今陳同佳連簽證都拿不到,又如何赴台自首?台灣當局擺明無誠意去解決事件,擺明政治凌駕公義!促台灣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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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圖:港台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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