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今天(9月11日)判刑,其中前副主席鄒幸彤刑期最重,判囚7年3個月;前主席李卓人則判囚7年;早已認罪的前副主席何俊仁則監禁5年2個月;至於支聯會則判處罰款150萬元。案件判刑後,警務處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表示,由判刑可見3人罪責非常嚴重,更批評鄒幸彤毫無悔意、冥頑不靈,其刑期最高屬於意料中事。
李桂華指出,兩星期前法庭已頒下判詞,明確指出案中被告長期持續不斷對中國共產黨及其領導的中央政府懷有敵意,並堅持對中央政府進行對抗,試圖透過挑起敵意和分化,令到他人對中國共產黨失去信任,從而達到他們破壞根本制度的目的,即使到了2020年6月《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之後,每一個被告依然故我,凡此種種都可見到案情嚴重的理由。
李桂華又指,自從接查此案之後,警方不斷受到外部勢力的惡意攻擊,直至8月21日法庭宣告被告被定罪後,情況變本加厲,甚至要求撤銷定罪、釋放被告、恐嚇制裁法官等等。
李桂華:籲蠢蠢欲動者別試探維護國安決心
李桂華續指,今次審訊與本港一般刑事審訊一樣,都是公平、公正、公開、透明地進行,檢控官用最高的刑事標準作出舉證;被告人亦有充分的時間、空間和程序作出辯護;法官聽取控辯雙方之後於毫無疑點的情況下將被告定罪。他認為,那些多番抹黑、攻擊香港的外部勢力,其本身都有保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有些更是非常嚴峻。
李桂華批評,這些外部勢力對香港的惡意態度,除了別有用心,或者持有雙重標準,再也想不到任何合理原因,又希望對方能夠尊重香港秉持的法律精神,不要作出無理攻擊。他又呼籲蠢蠢欲動的人士引以為戒,不要試探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決心。
李家超:不容假借人權之名傷害國家及同胞
行政長官李家超回應案件時表示,在《香港國安法》實施之後,被告仍不臨崖勒馬,依然一意孤行,企圖以支聯會顛覆國家政權。他指出,本案說明任何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危害國家安全,最終都會被依法懲治,絕不姑息,並強調法律從不容許任何人假借人權、民主和自由之名偷樑換柱,公然傷害自己的國家及同胞。
李家超又稱,正如法庭在裁決理由所指出,本案被告的有關罪行已超越合法行使表達意見自由的範圍,屬煽動他人以非法手段顛覆國家政權之行為。他認為,判刑顯示法庭確定被告所犯的罪行非常嚴重,必須嚴懲,以顯法治。
外部勢力借案件持續針對香港,令人髮指。今次法庭作出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裁決,既是香港法治制度良好運作的證明,亦是對外部勢力雙重標準的反擊!
記得Follow 我哋 
IG: instagram.com/silentmajority.hk/
Weibo: weibo.com/u/6655322587
YouTube: youtube.com/@silentmajority_hk
原圖:星島日報、文匯報
https://www.stheadline.com/society/3614149/
https://www.wenweipo.com/a/202405/30/AP66578cece4b00a6e8c39997f.html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