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涉反修例騷亂期間案件判刑,拒捕犯人落得入獄下場。2019年9月14日,有人到淘大商場揮舞國旗,及後卻與另一批人士爆發衝突。警方到場執法,一名程式設計師被捕時掙扎,被控兩項拒捕罪。案件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判刑,被告難逃3.5個月的刑期。
被告范子謙(31歲,程式設計師)所涉的兩項拒捕罪,他均作出否認。在上月4月26日,他被裁定其中一項罪脫,另一則裁定罪成,涉及被告曾打警員左臂、拖行警員及試圖搶警棍。
辯方在庭上指出,案件拖延影響被告人生規劃,加上除了是次案件之外,被告是位「無特別瑕疵嘅一個人」,因而希望法庭可作出減刑。裁判官劉淑嫻則指,控方並無不合理延誤,而案發時值社會動盪,警員執行職務時捱打受阻,但有鑑案件延後處理對被告的影響,酌情減刑下判被告入獄3.5個月。
黑暴之下逾萬人被捕,又有多少如辯方口中所言的「無特別瑕疵」?正是因為違法後果嚴重,2019年當局屢次提醒市民勿以身試法,奈何有人視若無睹,執意挑機。今日落得受審罪成的下場,無瑕疵變為有污點,人生並無因而變得精彩,這無疑是唏噓收場!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924596/即時-港聞-淘大衝突│程式設計師拒捕罪成-獲酌情減刑判囚3個月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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