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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搶女EO手機算什麼?】許智峯澳洲做律師 獲裁定「有良好品格」 荒謬至極!

2023年08月21日 15:00

國安通緝犯許智峯在澳洲成為律師,竟獲裁定「有良好品格」?真是荒謬至極!

許智峯在港涉案纍纍,並於2020年12月宣佈「流亡」,說穿了正是畏罪潛逃。香港時間8月21日,許智峯在Facebook上發帖,指自己出席了澳洲——南澳州最高法院的律師認許聆訊,經宣誓後獲法庭頒令獲認許為律師。

通緝犯「升呢」,許智峯少不了賣慘情,說在澳洲進修除了是為生活外,亦是想建立更有用的身位去為香港做事,什麼「自由」、「貢獻當地」統統不知廉恥地宣之於口。他還不忘提及在港失自由的「戰友」,借此提及惟有自強不息,才對得起「流亡者的自由」。

借機奚落港府

沒有最無恥,只有更無恥,許智峯不但自我感覺良好,還借機奚落港府。

許智峯表示申請律師資格,要向當地法庭及律師會申報其在香港的所有刑事紀錄,包括「國安法下的100萬懸紅通緝令、藐視法庭罪、藐視立法會罪、襲擊罪等等議會抗爭罪名」。他指出自己共涉23條控罪及7項通緝令。

儘管控罪多多,但澳洲的律師會及法庭仍裁定許智峯「有良好品格」,並且是成為律師的合適人選。之後,他便大肆揶揄港府,說港府指他是「走佬逃犯」及「過街老鼠」,但澳洲的司法機構及法律專業團體卻裁定他是品格良好,認為這是摑了港府一個耳光。

另外,許智峯表明有意向人權法及國際法發展,狂言要為香港打拼,又希望澳洲法律界對其的關注,轉化為對中國及香港特區的反思,如澳洲應考慮發聲,反對澳洲退休法官加入香港終審法院云云。

反對派涉案往往藉口是「政治打壓」。但不知大家是否還記得,在2019年黑暴發生前,即2018年4月24 日,許智峯在立法會內搶女EO手機而被裁定罪成,請問這又與「政治」何干?難道澳洲方面認為欺負女性並無問題?就不知許智峯他日可會在澳洲失控暴走,還是只敢在港氣燄,身在外地會自動收斂?

原圖︰許智峯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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