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政府近日提出修訂引渡條例,由於涉及香港,在當地引起關注。被香港警方國安處懸紅百萬港元通緝的劉祖廸,更曾直言對英國政府「深感失望」,指該項修例是「對在英港人的背叛」云云。雖然英國內政部其後否認會與香港於移交逃犯恢復合作,但事件已見潛逃至英國的香港逃犯是惶惶不可終日。
也難怪這些潛逃罪犯會如此憂慮,雖然英國當局表示修例只是讓英方,可在逐個個案基礎上進行引渡合作,強調絕不會有人因「政治理由」被引渡。但何為「政治理由」,並無統一定義和標準,說白了可以是「龍門任搬」,當你仍有利用價值時,就可以「政治理由」留在英國;當你沒有利用價值時,就可以「政治理由」遣返香港。對於一眾潛逃英國的逃犯而言,這簡直就如同刀懸頭上,不怕才怪。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回想當年,反修例期間有多少人曾苦口婆心地勸說提醒,奉勸切勿被人煽動利用,成為外國勢力禍亂香港的工具,但劉祖廸之流充耳不聞。《香港國安法》落實之前,他們甘當外國反華勢力的馬前卒,肆意反中亂港;《香港國安法》公布實施後,他們仍然執迷不悟,甘被外國政客的謊言蒙騙,傾盡家財、賣鍋砸鐵地往外逃。如今,英方少許動作,足以觸動逃犯們的神經,這班人又能怪誰?要怪就只能怪自己太傻太天真!
當然,世上並無後悔藥。惶恐也好,憤怒也罷,都難以改變他們淪為棄卒的事實。而香港政府早已表明,會用盡一切合法手段,竭盡所能,終身追究逃犯的法律責任。早前,香港警方依法通緝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的19名逃犯,再次展現了特區政府堅決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有法必依、雖遠必究」的決心。已淪為棄卒的逃犯們,逃得出香港,但逃不了虛怯一世。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www.stheadline.com/politics/3476707/國安公署支持警方依法通緝亂港分子-所謂香港議員嚴重危害國家主權
(文章為作者的個人意見,並不代表《幫港出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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