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李家超周三(9月17日)發表新一份《施政報告》,焦點之一就是宣布建立「部門首長責任制」。按該機制,當部門出現問題,將會按照問題大小輕重程度,分為兩個級別進行調查處理,釐清責任誰屬;失職公務員可被警告、譴責、不獲增薪、降級、扣薪、勒令退休以至革職。
正如行政長官在《施政報告》中所提及,在《2025年世界競爭力年報》中,香港在「政府效率」排名世界第二,反映香港公務員整體是一支優秀隊伍。然而,大家在肯定公務員專業性和執行能力的同時,公務員體系中僵化的作風、繁複的程序亦屢屢為人詬病。《施政報告》此時提出建立「部門首長責任制」,不但回應對長遠以來社會各界人士對於公務員審核制度的意見,更是勇於直面和改革公務員體系中存在已久的弊端和不足,體現本屆政府敢於擔當的作風,值得點讚。
事實上,建立「部門首長責任制」,不只是強化治理的需要,亦是香港發展的必然要求。目前,香港正處於由治及興的關鍵時刻,我們需要的是更加勇於擔當、善於作為的公務員團隊。「部門首長責任制」的建立,能強化部門首長的責任擔當,加強公務員責任意識,這有助更好地推行落實政府政策,繼而促進香港高質量發展。
更重要的是,「部門首長責任制」的建立,具有警醒和激勵意義,可防止和改善公務員因循及避事文化,以及「做又三十六,唔做又三十六」的消積極心態,促使公務員團隊形成積極有為的風氣,令公務員團隊的服務,更符合市民的期望。
當然,要強化治理,提升政府效能,不能單靠「部門首長責任制」;《施政報告》亦已要求公務員事務局建立更嚴謹的評核機制,更有效反映和區分人員的工作表現等級。我們期待當局能持續完善公務員的制度,消除官僚僵化、「無過便是功」等陋習,實現國家主席習近平所講的「能者上、優者獎、庸者下、劣者汰」。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www.stheadline.com/daily-hongkong/3260414/踢走劣質公僕程序大簡化
(文章為作者的個人意見,並不代表《幫港出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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