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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立法何需等政府?

林放之 2018年04月09日 16:00

林放之︰「議員們也忘了,他們其實也是政府的一部分。香港政府三權分立:行政、立法、司法。擁有立法權的立法會議員,卻要行政機關主導開啟立法程序?這可是自我閹割權力的行為!」

常識題:立法會議員的職能是什麼?

答案:立法、批准公共開支、監察政府工作。

不少香港立法會議員做到後面兩項功能。

至於立法方面,過往立法會議員們拉布掟杯喧嘩,阻礙立法程序和社會進步發展。去年12月香港立法會成功修改議事規則,令情況有所改善。但筆者認為,立法會議員們依然不及格。

立法會議員有權向立法會提交法案,進行立法程序。根據香港基本法第74條,凡不涉及公共開支、政治體制、政府運作的法案,可由立法會議員個別或聯名提出,向立法會提出法案。若法案涉及政府政策,則須獲得行政長官書面同意。

但是,過往20多年,每逢遇到法例問題,議員們希望制定、修改或廢除法例,第一件事做的卻是批評政府。議員們要求政府立法、開啟立法程序,然後順便罵政府不作為。

議員們似乎忘了他們自己的職務,忘記自己才是真正的立法者。議員們擁有立法的權力,也有修改法例的權力。

議員們也忘了,他們其實也是政府的一部分。香港政府三權分立:行政、立法、司法。擁有立法權的立法會議員,卻要行政機關主導開啟立法程序?這可是自我閹割權力的行為!

真正不作為的,不是香港特區政府,而是立法會議員!

最近,有所謂學者(自稱普通市民)鼓吹港獨,公然違反基本法第一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令香港社會一片嘩言。社會上有聲音要求基本法23條立法,阻止港獨勢力破壞基本法及香港社會繁榮穩定。

有關23條立法問題,立法會議員們和傳媒記者,卻走去問行政長官?

請立法會議員們站起來,運用自己的立法權力,展開23條立法程序!

 

原圖︰https://topick.hket.com/article/1624187/%E6%9E%97%E9%84%AD%E6%9C%88%E5%A8%A5%EF%B8%B0%E7%AE%A1%E6%B2%BB%E7%8F%AD%E5%AD%90%E8%A6%81%E6%B3%A8%E5%85%A5%E6%96%B0%E8%A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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