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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項罪成判40個月 「快必」譚得志不服定罪及判刑上訴至高院 法庭押9個月內頒裁決

2023年07月04日 18:00

人民力量前副主席譚得志(快必),於去年被裁定發表煽動文字等11罪罪成,包括:7項發表煽動文字、1項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1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1項舉行未經批准公眾遊行、1項拒絕遵從或故意忽略遵從獲授權人員作出的命令。

最終,譚得志於去年2022年4月20日判囚40個月,另罰款5000元。

惟譚得志不服定罪及判刑,早前上訴至高等法院,上訴庭於今日(7月4日)開法庭處理上訴許可申請。

上訴方譚得志指,煽動罪屬於普通法,要證明被告的煽動意圖,而且其意圖是要煽動暴力,但其口號並無此意圖。不過,律政司一方並不同意,律政司認為煽動罪是屬於成文法,故不需要證明意圖,並指出有關法律修改時,亦將造成傷害等字眼刪去,顯示其原意是毋須再證明煽動暴力意圖。

最終,法官在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決定押後案件,於9個月內有裁決。

雖最終未知裁決如何,但我們相信「快必」譚得志是大家好關心的反對派人物,所以我們一未會跟進報道,敬請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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